□□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促进声乐演唱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声乐演唱者,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比赛将按声乐[美声]和声乐[民族]两个组别进行。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声乐演唱者。
□□1.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选拔,共选出85名以内的选手参加复赛,进入半决赛为30名,进入决赛为12名。
□□2.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进入决赛阶段(复赛、半决赛、决赛)的选手,由中国音协团体会员按照规则程序举办现场选拔赛选送和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的方式产生。
□□1.采取选送(现场选拔赛)方式的中国音协团体会员(不含十一大音乐学院、军队、中直各文艺院团等),为保证参赛选手水平,中国音协派“监审”监督评选,选拔赛产生的赛区美声、民族唱法第1名,由“监审”与金钟奖组委会沟通后,可确定获得直接进入复赛的资格。赛区美声、民族唱法按照报送名额分配数量从第2名顺延,可以参加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现场选拔评选。
□□2.对于无中国音协派出“监审”参与的选拔赛,以及没有举办选拔赛的中国音协团体会员,可以按分配名额报送选手,参加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现场选拔评选。
□□3.报送的选手需统一填写选手登记表附件2-1、附件2-2(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4.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至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不得重复报送。
注:
□□1.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2.规定演唱时间的轮次,演唱净时长高于规定演唱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3.选拔赛、复赛、半决赛用钢琴伴奏(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决赛由交响乐团伴奏,复赛结束后,进入半决赛的选手须按乐团编制情况提交足够数量的纸质版总谱、分谱,格式:总谱A3,分谱B4;
□□4.比赛不使用扩声设备,选手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调整作品配器编制的大小;
□□5.交响乐团编制表
□□长笛Flute2 短笛Piccolo1,
□□双簧管Oboe2 英国管Englihs Horn1,
□□单簧管Clarinet 2 低音单簧管Bass Clarinet 1,
□□巴松Bassoon 2 低音巴松Contrabassoon 1,
□□圆号Horn 4,
□□小号Trumpet 3,
□□长号Trombone 3,
□□大号Tuba1,
□□定音鼓Timpani 1,
□□打击乐Percussion 3,
□□竖琴Harp 1,
□□钢琴Piano&Celesta 1
□□第一小提琴Violins I (7个谱台,14位演奏员)
□□第二小提琴Violins II(6个谱台,12位演奏员)
□□中提琴Viola(5个谱台,10位演奏员)
□□大提琴Cello(4个谱台,8位演奏员)
低音提琴Double bass(3个谱台,6位演奏员)
美声组
(一)选拔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不可截选,前奏、间奏可简化,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外国作品;
□□2.自选1首中国作品。
(二)复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中国作品;
□□2.自选1首外国作品。
(三)半决赛(共3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5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外国古典作品(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家所创作的歌剧选段,包括清唱剧、康塔塔、弥撒、圣咏等)或外国艺术歌曲;
□□2.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萧友梅、赵元任、青主、任光、应尚能、张寒晖、黄自、刘雪庵、冼星海、贺绿汀、马思聪、江文也、江定仙、陈田鹤、谭小麟、丁善德、聂耳、黄有棣、夏之秋、陆华柏、林声翕、黄永熙、桑桐
□□3.自选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注:半决赛的2首外国作品,必须用不同语言的原文演唱。
□□(四)决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2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二十一世纪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2.自选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或外国艺术歌曲。
民族组(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演唱语言不限)
(一)选拔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可截选)
□□1.自选1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
□□2.自选1首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
(二)复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自选1首古曲(清代以前、含清代所创作)或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萧友梅、赵元任、青主、任光、应尚能、张寒晖、黄自、刘雪庵、冼星海、贺绿汀、江定仙、陈田鹤、丁善德、聂耳、黄有棣、夏之秋、陆华柏、黄永熙、桑桐
□□2.自选1首中国歌曲。
(三)半决赛(共3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5分钟)
□□1.自选1首为古诗词谱曲的歌曲;
□□2.自选1首中国歌剧选段;
□□3.从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或戏曲及戏曲改编的作品中自选1首。
(四)决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自选1首2000年(含)以来创作的歌曲;
□□2.自选1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1.比赛设金钟奖5名,奖金均为3万元,颁发金钟奖奖杯、证书。
□□2.复赛、半决赛、决赛,每轮将颁发复赛入围证书、半决赛入围证书、决赛入围证书。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赛拟于2021年5月20日至6月3日期间,择期举行。
□□3.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在成都举行。
美声组联系人:张行彬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层1205中国音协
邮 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649
民族组联系人:张兴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层1508中国音协
邮 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642
附件2-1声乐比赛(美声)选手登记表
附件2-2声乐比赛(民族)选手登记表
□□中国音乐金钟奖钢琴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促进钢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钢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
□□1.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选拔,共选出48名以内的选手参加复赛,进入半决赛为18名,进入决赛为8名。
□□2.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进入决赛阶段(复赛、半决赛、决赛)的选手,由报送单位选送直接进入复赛和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的方式产生。
□□1.中国音协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登记表等资料,报送至中国音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至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2.报送的选手需统一填写选手登记表附件1-1(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所有轮次均为现场比赛。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一)选拔赛(15分钟以内,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2.自选1首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第、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任意一个乐章;
□□3.自选1首曲目。
□□(二)复赛(15—20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 1.自选1首中国作品;
□□2.自选1首或多首曲目。
□□ (三)半决赛(50—60分钟,本轮曲目须至少包括两个不同时期的作品,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 1.自选1首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第、贝多芬、舒伯特)的完整奏鸣曲;
□□ 2.其余曲目自选。
□□ (四)决赛
□□ 自选下列1首协奏曲,由交响乐团伴奏:
□□ 1.贝多芬
□□ □□ 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 □□ 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58
□□ □□ 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73
□□ 2.勃拉姆斯
□□ □□ 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5
□□ □□ 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83
□□ 3.柴科夫斯基
□□ □□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 4.格里格
□□ □□ 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 5.拉赫玛尼诺夫
□□ □□ 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 □□ d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0
□□ 6.李斯特
□□ □□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S124
□□ □□ A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S125
□□ 7.莫扎特
□□ □□d小调钢琴协奏曲,K.466
□□ □□C大调钢琴协奏曲,K.467
□□ 8.普罗科菲耶夫
□□ □□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6
□□ □□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26
□□ 9.舒曼
□□ □□a小调钢琴协奏曲,Op.54
□□ 10.肖邦
□□ □□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 □□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1
□□注:1.须按规定数量填报选手登记表并演奏曲目,不得缺项;
2.每轮演奏曲目的时长规定:演奏净时长低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下限,将被取消比赛成绩;高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3.决赛选手上场次序视乐团及比赛需要,可由组委会适度调整。
1.比赛设金钟奖5名,奖金均为3万元,颁发金钟奖奖杯、证书。
2.复赛、半决赛、决赛,每轮将颁发复赛入围证书、半决赛入围证书、决赛入围证书。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赛拟于2021年5月20日至6月3日期间,择期举行。
3.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在成都举行。
□□ 联 系 人:赵晨羽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05中国音协
□□ 邮 编:100083
□□ 咨询电话:010-59759640
附件1-1钢琴比赛选手登记表
□□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古筝艺术的发展,促进古筝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古筝演奏者,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古筝演奏者。
□□1.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选拔,共选出48名以内的选手参加复赛,进入半决赛为24名,进入决赛为12名。
□□2.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进入决赛阶段(复赛、半决赛、决赛)的选手,由报送单位选送直接进入复赛和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的方式产生。
□□1.中国音协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登记表等资料,报送至中国音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至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2.报送的选手需统一填写选手登记表附件3-1(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所有轮次均为现场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必须背谱演奏。
□□(一)选拔赛(无伴奏演奏)
□□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 王建民曲
□□《箜篌引》 庄 曜曲
□□《抒情幻想曲》 徐晓林曲
□□《晓雾》 王中山曲
□□《林泉》 叶小钢曲
□□(二)复赛(无伴奏演奏)
□□1.传统曲目(版本不限),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四段锦》
□□《出水莲》
□□《柳青娘(活五调)》
□□《汉江韵》
□□《海青拿天鹅》
□□《姜女泪》
□□2.创作曲目,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 王建民曲
□□《箜篌引》 庄 曜曲
□□《抒情幻想曲》 徐晓林曲
□□《晓雾》 王中山曲
□□《林泉》 叶小钢曲
□□(三)半决赛
□□1.自选1首传统筝曲或根据传统筝曲改编的作品;
□□2.自选1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创作、改编的中国作品;
□□3.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如是》 王丹红曲
□□《苍歌引》 陈 哲曲
□□《望秦川》 景建树、王中山曲
□□《云裳诉》 周煜国曲
□□注:演奏净时长不得少于20分钟,如少于20分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超过30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可用伴奏,限一人,选手自带伴奏人员,不得使用电声乐器伴奏。
□□(四)决赛
□□1.自选1首无伴奏独奏作品(7-10分钟);
注:演奏净时长不得少于7分钟,如少于7分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超过10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2.演奏1首本届金钟奖指定的委约作品,由交响乐团协奏,约15分钟。
注:委约作品于2021年7月1日通过中国音协官网(www.chnmusic.org)发布,选手接到复赛通知后,再向组委会报送该轮曲目。
□□1.比赛设金钟奖5名,奖金均为3万元,颁发金钟奖奖杯、证书。
□□2.复赛、半决赛、决赛,每轮将颁发复赛入围证书、半决赛入围证书、决赛入围证书。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赛拟于2021年5月20日至6月3日期间,择期举行。
□□3.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在成都举行。
联 系人:王杏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05中国音协
邮 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649
附件3-1古筝比赛选手登记表